(一)开展行业及装备使用管理、调查、行业统计、咨询、交流、培训、展览展销等服务;
(二)制定行规行约、业内争议处理规则,建立规范行业与会员行为机制,督促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和管理;
(三)制定、实施行业规范,推动警用装备行业诚信体系建设;
(四)参与制定并推动实施行业标准和发展规划,根据授权或者委托,组织实施警用装备行业资质认证等工作;
(五)开设会刊、网站,加强行业宣传,发布境内外行业信息,开展行业交流与合作,促进警用装备行业和技术市场的发展,引导推动新型警用装备行业技术创新;
(六)组织开展行业培训、技能竞赛,促进警用装备行业人才培养;
(七)研究汇总行业改革发展呼声和诉求,提出行业发展建议,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;
(八)维护会员和警用装备行业单位的合法权益,代表行业依法参与行业立法调研论证,支持行业合理主张和交流活动;
(九)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可以开展的其他活动;
(十)接受政府交办的事项。